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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鼓励政策

发布:2018-04-26 15:14,更新:2010-01-01 00:00

 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三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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